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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一五”期间鹤山市经济发展系列分析报告之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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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一五”期间鹤山市经济发展系列分析报告之二

“十一五”农业发展情况分析

“十一五”期间,鹤山市委、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、农村工作,把解决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,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,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,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,大力发展特色农业,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、稳定、持续发展。

 

一、“十一五”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新发展

 

(一)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,为适应市场需求,发挥优势,突出特色,鹤山市大力调整农业结构。同时,“十一五”期间,在种粮直接补贴、良种补贴、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有力支持下,农业生产克服自然灾害的影响,农业总产值现价从2005年的 14991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37556万元,年均增长9.64% (2006年按农普口径反馈数据调整)(附图1  

1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单位:万元)

 

(二)“十一五”期间,鹤山市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,以高产优质高效为标准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农业科技创新为动力,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保证,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能力。全市现价农、林、牧、渔、服务业增加值由“十一五”初的8.34亿元,增加到2010年的13.58亿元,五年增加5.24亿元,增长62.83%,年均增长10.24%

 

(三)在农业生产经营中,以推动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持续稳定增产。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下,加快畜牧基地和优质水果生产业建设步伐,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,优质水果生产业,无公害蔬菜业,通过坚持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,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,创造出现代农业新特色。

 

1、粮食生产保持稳定。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25.67万亩,比2006年的24.05万亩,增加1.62万亩,年均增1.64%,粮食总产量8.18万吨,比2006年的7.69万吨,增加0.49万吨,年均增长1.56%

 

2、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同时,坚持发展高效无公害蔬菜。2010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18.74万亩,蔬菜产量达25.15万吨,并呈现出品种越来越多、反季节蔬菜、无公害蔬菜和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扩大态势。

 

3、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,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。一直以来,我市坚持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,特别是在生猪养殖方面,我市成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之一,公司加农户、养猪大户的存栏量为全市的63.76%,是我市养猪业的一大特色。截至2010年,全市生猪存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38.15万头和63.81万头,分别比2005年增加4.06万头和12.35万头,增长11.91%24%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,促进了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。

 

4、渔业生产保持较快发展,水产品产量逐年提高。2010年水产品产量3.66万吨,比2005年增加0.53万吨,增长17.11%,年均增长3.18%。(附表1  

 

1

主要农产品产量一览表

      年份

指标

单位

2006

2007

2008

2009

2010

粮食

76930

77869

66127

81339

81809

 #  稻谷

68251

68375

59133

70884

71159

水果

7053

6550

9347

8254

8879

肉猪出栏量

513518

569035

90083

636687

638089

水产品产量

26035

23233

31938

35132

36602

蔬菜

195072

182407

188411

230261

251511

 

(四)农民收入持续增长,劳务输出为增收注入了新的活力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市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目标,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,确保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。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923元,较“十一五” 初增加1796元,年均增长6.60%。在收入增加的同时,农民的费用支出也随之增加,而且呈现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同步较大幅度增长的态势。

 

[NextPage]

 

二、坚定不移地落实支农惠农政策,帮助农民增收

 

我市把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作为保障民生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,加强监督管理,明确工作目标任务,强化工作措施,严格把关,抓好落实,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落实各种支农惠农补贴资金7681.48万元,其中,农资综合直补3435.35万元、种粮直补667.79万元、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826.08万元,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;落实生猪大县奖励资金、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资金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828.73万元;落实农机补贴资金633.03万元,补贴农户购买农机具4375台(套);落实农村泥砖危房改造补贴255.5万元,改造农村泥砖房393户,渔业柴油补贴35万元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,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,为农民增收发挥了作用。

 

三、“十一五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存在问题

 

一是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,农民增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。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层次还较低,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还不够,特色农业产业向优势产区的集中力度不够,优势农业产业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,农产品品种、品质结构调整还不到位,农产品竞争力还十分有限。三是农村基础设施薄弱,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脆弱。四是农民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,创新能力不够。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。

 

四、为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增长,提出以下几点建议

 

(一)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管理

 

加大支农惠农正常扶持力度,鼓励发展农业生产。扶持农资生产、经营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资质量,加强农资市场监管,有效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,降低农业生产成本。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和风险基金,进一步完善地方农产品储备制度,有效调节市场供应。加强农产品价格管理,防止个别农产品价格被恶意炒作,造成负面影响。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向,加强农药、化肥、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,防止不法商贩哄抬价格。

 

(二)全面落实中央1号精神,积极应对自然灾害

 

全面加强水利建设,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,抓好现代标准农田建设,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,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;加强气象预警,为农业生产提供气象科技保障;尽量减少由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,以增强农民的生产信心。

 

(三)严格保护基本农田

 

保护粮食、蔬菜等种植面积是稳定粮食、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的基础,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,切实保护基本农田面积,尤其是要保护好优质高产的良田。在此基础上,通过多途径增加耕地数量,加大对低产田改造力度,优化农田结构。

 

(四)加快培育农业合作组织

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,推进农业产业化,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,要加快培育农业合作组织特别是产销合作组织,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,减少流通中间环节的交易成本,稳定市场价格,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,增加农民收入,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。

 

(五)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

 

加强疫病防控工作,确保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。一是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确保防控责任制落实到位。二是建立健全机制,落实全面强制免疫与消毒灭源,强化疫情监测,构建严密有效的防疫屏障。三是加大异常死亡畜禽排查力度,严格疫情预警预报,确保各项防控应急措施落实到位。

 

(六)加快转型升级,大力发展特色农业

 

从近年农业农村经济统计数据变化趋势观察,鹤山市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于发展水果、花卉、禽畜、渔业等特色农业。因此,在稳定种粮面积,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,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,从产业布局规划、种苗供应、技术支撑、产品销路、风险保障等方面为广大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保驾护航,鹤山市农业农村经济将拓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。